发布时间:2010-06-29来源:百色市中医医院编辑:浏览: 次
卫生部于2010年6月29日在北京召开了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的会议,马晓伟副部长要求,要抓好全员学习培训工作,确保卫生行政部门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准确理解、全面掌握、正确执行法律精神,依法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。为此,7月12日晚,我院进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学习培训,全体中层干部、医务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。
会上,余贤恩副院长结合他从医20多年的亲身经历及经验,以《医患博弈—“医疗损害责任”立法概述》和《侵权责任法(医疗损害责任)》为题进行了详细地解读。他强调: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,抓好各项核心制度、技术规范的落实,做好重点环节、重点部位、重点科室、重点时段的管控,严格规范病历资料的书写、管理工作,提高医疗质量,减少医疗差错,从源头上防范医疗损害是我们医务工作者长期工作的重要核心,是我们坚持的目标与方向。枯燥的法律课程在余副院长幽默的讲解中有效地进行,全体员工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有了直观的了解,为更进一步的学习掌握打下了基础。